一、 旨揭申請及審查採「構想書」及「計畫書」兩階段辦理,徵求注意事項及規定,請參閱本會計畫徵求網頁之公告訊息,檢附徵求公告1份。
二、 申請人應於115年11 月16 日前完成構想書線上上傳並確認送出構想書(免備函)。
三、 本計畫之執行期限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(預計自116年2月1日開始執行)。
四、 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。
五、 本案聯絡人:
(一)計畫內容疑問,請洽生科處周玲勤副研究員,電話:(02)2737-7546。
(二)系統操作問題,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, 電話: 0800-212-058 ,(02)2737-7590、7591、7592。

